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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产继承有期限吗?遗产继承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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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无偿,世事难料,生活中总是会发生一些令人难过并且无助的事情,例如生死之别。很多人都经历过亲人的离世,虽然难以接受,但终究要勇敢面对,还要为亲人处理好后事。

其中,遗产继承就是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很多人认为父母去世以后公开谈论遗产有失妥当,但若不及时沟通,很容易导致兄弟姐妹之间发生财产纠纷。实践中就经常有这样的例子:昔日的亲人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因不了解法律规定导致继承权被他人非法剥夺……因此,遗产继承问题需要提起大家的重视。

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遗产继承便也随之开始了,但是实践中很多人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或者由于存在财产纠纷迟迟没有解决,所以担心过了遗产继承期限以后无法再办理继承。那么遗产继承有期限吗?

(一)受遗赠人的接受期限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受侵害继承权请求法院保护的时限

对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在继承开始后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里,发生纠纷、遇到麻烦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遗产继承本来就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很多问题,在加上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通常继承人都不是只有一个,所以相互之间需要协商处理。在处理不好的时候,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律师,尽早将遗产继承办理完,否则拖得时间越长,可能越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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