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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可以分给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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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维持婚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两个人结婚以后,就必须要不断地磨合,学会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有的人喜欢独处,有的人喜欢时刻陪伴,这就需要夫妻双方互相谅解。如果婚后很长时间后夫妻俩依然不知道如何相处,恋爱时的甜蜜美好逐渐被消耗殆尽,那么离婚可能就不远了。

如果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就需要处理财产、子女、债务等各种问题,按照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子女无权参与,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房产分给子女,也是可以是。

那么协议离婚时,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应该怎么做呢?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能否过户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该房屋上不存在尚未偿还的贷款,以及不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则可以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那在子女成年之前房屋的流动性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如果该房屋还有贷款未偿还,则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咨询抵押权人,即银行,只有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般来说,对于尚有贷款未偿还的房屋,银行一般对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会极为谨慎,因为会涉及到偿债能力的评定,如果要将房屋过户给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大概率不存在偿债能力,因此银行同意过户给子女的概率较低。

涉及到房产的问题通常是比较复杂的,容易出现争议,在遇到疑问的时候建议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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