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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股权纠纷法律咨询 离婚股权怎么分?易轶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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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是一条艰辛的路,需要勇气,更需要夫妻间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丈夫/妻子都能承受另一半创业的压力,如果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这个婚后创立的公司,该如何取舍?离婚股权纠纷是离婚案件的难点,家理律师事务所长期为广大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离婚股权纠纷法律咨询,积累了丰富经验。今天,家理律所创始人易轶律师为大家专门讲解一下:离婚股权怎么分?

 

易轶律师介绍:离婚股权纠纷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案虽然处理的是夫妻离婚的事,但涉及到财产分割,而夫妻婚后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要分割的。那么,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对《婚姻法》和《公司法》都适用时,应该以哪个为准?

其实两者并不冲突,根据《婚姻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一旦分割必将导致公司股东人数的变化,因此要遵循相关的股权转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离婚分割股权时,非股东的配偶一方并不一定能够得到股权,也很有可能是得到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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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提醒:为避免离婚股权纠纷法律问题,可拟定书面协议

现实中虽然也有夫妻和平解除婚姻转为合作伙伴继续经营公司的案例,但是极少数。大多数夫妻离婚后,公司的人合性基础已经不复存在,确实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为了避免夫妻关系变动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身为公司股东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内与配偶签订一份书面财产协议,约定股权为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离婚股权纠纷法律咨询 离婚股权怎么分?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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