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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离婚分割怎么分?易轶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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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的咨询工作中,经常有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离婚分割的问题,除了网点、淘宝店、微店等,还有一些其他的虚拟财产都涉及到了离婚分割,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轶主任律师介绍,一般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离婚分割会分割婚后的经营收益,但是具体的分割方案,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

  易轶律师介绍:在考虑分割之前,先确定网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判断网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以下情况而定:

  (一)若网店系在双方婚后注册经营,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网店为一方婚前注册并经营,婚后双方继续共同经营或是一方婚前注册,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的,则应着重审查“主要经营行为”的发生时间:

  1.若“主要经营行为”发生在婚前,网店应认定为注册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若“主要经营行为”发生在婚后,网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经营行为”的发生时间应综合婚前婚后的各自经营时间长短、店铺商品及交易数量、评级上升程度和关注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易轶律师介绍: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要注意

  淘宝店铺本身存在价值。在离婚纠纷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价值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需综合考虑店铺登记主体、经营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最大效能、参与经营网店等因素,对淘宝店铺进行分割,以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淘宝店铺继续经营的主体。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可能还会涉及到网点的分割和资产评估,在这里,易轶律师提示,不同的案件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涉及到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离婚分割。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婚前注册婚后经营的网店离婚分割”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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