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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了,也可申请“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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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市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2020-2022年)》,引导公众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共识和氛围。接下来将由北京离婚律师咨询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离婚律师咨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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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自2020年至2022年,天津法院受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共计62300件,结案61112件,总结案率98.1%,表现出有的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家事案件在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中占比较大、案件法律关系跨领域交错的特点。天津各级法院严厉打击拐卖、性侵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坚持平等保护与特殊照顾并重;依法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三年来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份。

  此次同时发布的还有10个典型案例,其中,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报送的“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颇受关注。本案中,杨某与韩某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并就婚生女的抚养、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履行上述调解书探望权的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韩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自2022年10月始,韩某采取跟踪杨某上下班、别停其车辆,在杨某车辆前风挡玻璃张贴带有红色手印纸张以及给杨某及其家人发威胁短信、语音,在微信朋友圈谩骂杨某等行为,进行骚扰,为此杨某多次报警求助,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杨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条件,因此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杨及其相关近亲;禁止被申请人通过短信电话、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骚扰杨及其相关亲属。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在终止恋爱关系和离婚后,妇女遭受对方纠缠、骚扰以及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女性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上述条款扩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的范围,解决了终止恋爱关系或离婚后骚扰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尴尬状态,进一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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