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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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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大家总以为爱情的闪光点足以温暖一生,满心欢喜的与自己中意的人迈入婚姻的殿堂,到了中年,走过了岁月的波澜才发现,婚姻中更多的是与一个人的缺点过日子。如何与对方的缺点相处,决定了婚姻的走向与感情的温度。夫妻两个人能够白头偕老的原因,并不他们之间没有冲突,而是懂得容忍与理解。如果双方不能相互包容,不能小心呵护这段感情,这样的婚姻多半不能幸福长久。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有缘无分,没能一起走到最后,在婚姻中途选择了离婚。

如今夫妻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罕见之事了,当婚姻中出现问题,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这里提醒大家,离婚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很多状况,并且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当遇到疑问的时候,建议及时咨询离婚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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