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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内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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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婚姻把爱情从风花雪月的浪漫主义星空拉回到了锅瓦瓢盆的现实主义。结婚之前,我们总是对婚姻充满了期待,但当一切甜蜜的想象与复杂的现实碰撞到一起,必然会出现美梦消逝般的无奈。如果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婚姻,也不能用心的经营婚姻,那么很难幸福长久的夫妻关系。

  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走向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每对夫妻的情况都有所不同。离婚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一个是诉讼离婚。相比之下,协议离婚是比较简单快速的,双方通过商讨达成协议,包括离婚的各项事宜都落实到协议中,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离完婚。但是诉讼离婚就比较慢了,双方需要打官司,处理起来较为复杂。

  夫妻双方申请离婚以后,并不是立刻就能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同时30天的冷静期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在30天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您也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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