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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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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办理协议离婚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当夫妻之间缘分走到了尽头,决定离婚时,一般会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并呈现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但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诉讼离婚,不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但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针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后,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仅对上述事项不存在争议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首先,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书,自完成离婚登记之日生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处理约定。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签订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后是不能单方反悔撤销的。在准备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共同申领离婚证,该程序分别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上述程序中的“冷静期”为三十天。夫妻任何一方可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决定是否在冷静期届满后申领离婚证。如果双方感情破裂、确要离婚的,双方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在冷静期届满后不申请领取离婚证的,另一方若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进行诉讼程序。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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