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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庭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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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人们往往会发现,现实代替了浪漫,婚姻甚至已经成为负担。当你重新审视这段婚姻,想要尽力挽救彼此的感情时,发现它早已千疮百孔,伤痕累累,曾经的锦绣良缘已逐渐散尽,只剩下两个人独自黯然伤神。婚姻就是这样,夫妻之间出现问题很正常,但不能放任不管,要及时沟通解决,否则裂痕会越来越大,直到无法修补。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有缘无分,有缘夫妻一场,却无缘终老。离婚的时候,双方在财产分割、债务、子女抚养等方面很容易发生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那么如果发起诉讼离婚后一方不到庭怎么办呢?

一、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情况下,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并且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话,那么法院则会以缺席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半年以后,原告再次发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同时原告也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有什么损失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被告不参加庭审相当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就不占优势。

例如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法院一般会判给到庭一方所有,由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不到庭,又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

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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