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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教您:判决离婚后对方不服又上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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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下定决心后离婚不一定可以顺利进行,离婚期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取,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有很多判决离婚后对方不服又上诉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离婚律师认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已经判决离婚,若对方不服判决,仅就财产分割事宜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暂不生效,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但对于离婚事宜二审很大概率会维持一审的判决,二审裁判重心将在财产分割部分。

  根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以上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发生的情形下,应当由男女双方依法平均分割。

  离婚律师需要提示的是,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都有上诉的权利,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不发生效力,需待二审判决做出后再以该判决为准并执行。

  想要在离婚战中占据主导地位,最重要的就是时机,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您及时反馈给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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