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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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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然而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现象,即一方拥有子女抚养权后,过一段时间需要变更抚养权,那么抚养权该怎么变更呢?

案例:男方带着我们的孩子再婚,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跟我的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男方也同意女方抚养孩子,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约定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给付期限。还可对男方的探视权约定探视时间、探视方式等。

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抚养孩子,那就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子女抚养权对父母和孩子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遇到疑问时可以随时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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