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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必须有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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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是否必须有离婚冷静期

1、协议离婚的必须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应包含什么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自己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了,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一个人的时候离婚,如果能够说服对方那是更好的,这样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又快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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