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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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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的问题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通俗的讲就是人离世后他所遗留下来的财产要转交给谁。在这个问题上,涉及到许多疑难问题,例如继承的方式有什么,继承的顺序如何,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哪些不可继承,这些财产是否存在侵权纠纷,房屋继承的争议……

  其中,有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亲人去世后,谁有资格继承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继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内容。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并不是唯一的继承形式,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而在这四种方式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另外,遗产继承的处理过程中经常容易产生有争议性的问题和一些纠纷,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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