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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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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是离婚夫妻较为关注的问题,一般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按照我们的办案经验,孩子的实际花销部分,这块因素影响的比重很大,如果能举证孩子实际花销较大的,主张较高抚养费也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及时反馈给专业律师,给您制定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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