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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中,被家暴了能否要求对方给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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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生活存在无数种可能,有些夫妻结婚后开启幸福模式,也有些夫妻相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悲哀的经历,例如家暴。家庭暴力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都有很大的伤害,那么被家暴后如何要求对方赔偿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能否向配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采用的裁判规则并不相同。但是在北京地区,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受害方可以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方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四十六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受害方不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只能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但是一切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等,需要上述证据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完整程度、受伤的严重程度等判定对方赔偿的数额,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开支,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一般是5000元到5万元不等。

  对于家暴的态度,应该是零容忍的,当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内遭遇了家暴,都要及时收集证据,想办法保护自己,可以寻求家人和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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