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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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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1、对方不同意离婚,夫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⑴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①离婚起诉状;

②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④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⑵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①调查收集证据;

②写离婚起诉书;

③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④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⑤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⑥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⑶起诉离婚时间:

诉讼离婚的法定时间为1至6个月,实践中一般离婚案件的时间为1到3月。



二、对方收到法庭传票之后不到庭应诉怎么办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时候,就需要想要离婚的一方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搜集相关的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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