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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子女继承房产的处理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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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个子女继承房产的处理该是怎样的?

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来办就行了。

1.若是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若没有遗嘱的话,则需按法定继承,可分为三种继承方式,分别为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2.协商继承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公证继承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首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由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资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另外如果是遗赠,则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继承人可以到派出所开具: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人是仅有的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二、继承房产的诉讼时效大概是多久?

在两年之内有效。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2.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两年之内就要行使权利,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保护了。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的信息都是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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