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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期间共同财产需要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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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离婚期间共同财产需要保全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期间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的,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不成向法院起诉的,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的,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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