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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国如何办理离婚?北京易轶律师专注涉外离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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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夫妻长期生活在国外,或者一方在国外生活的人来说,离婚手续的办理不可谓不是一件麻烦事,一来国内外往返麻烦,一方面不想跟另一方对簿公堂,很多人都咨询不回国如何办理离婚?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易轶律师介绍是可以的,如果全权委托给律师,那么就算不会国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易轶律师介绍:涉外婚姻处理原则

  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国内一方想离婚,国外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联系不到,或者故意躲起来玩消失,对电话或者法院送达的文书不理睬,也无法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或则会故意不接收法院材料的。在涉外离婚中这样的情况最为麻烦。这种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易轶律师介绍:不回国如何办理离婚?先了解下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1、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只能委托在中国境内执业的律师。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特别授权代理离婚。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3、外国当事人在境内的,可以直接在办案法官面前出示其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明即可,有些法院也就不需要当事人再去办理公证和认证手续了,但是有些法院会仍然需要。

  离婚案件开庭以后,法院一般会要求不在境内的一方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易轶律师讲述,不管周期多长,法院在完成法律规定程序后依然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即使国外一方不回来,也还是可以强制离婚的。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不回国如何办理离婚”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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